宿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奖励分为国嘉级、省级和市级,每个级别奖励不一样。同时对孵化**企业也有奖励政策。以下是宿州市市级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和流程,关于众创空间备案省级和国嘉级的相关内容,卧涛科技也将持续关注整理中。您可以联系我们查询相关政策。 宿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奖励 1、通过备案的国嘉级、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,市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;2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(众创空间)开展**企业培育工作,每孵化1家**企业,市奖励孵化器(众创空间)10万元。 3、上述各项奖励县区(园区)按相同额度予以支持。 4、对获省绩效奖励的国嘉级星创天地,国嘉级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,市、县区(园区)分别按省奖励资金的50%予以支持。 宿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条件 (一)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。众创空间 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。 (二)建立培育孵化创业团队或初创期小微企业的新型孵化运行机制、定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的创业辅导制度、规范的创业团队、初创期小微企业入驻和退出机制。 (三)有固定的办公场所,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(含500平方米),其中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80%。场地属自有物业的,要求产权清晰,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。属租赁场地的,要求租期5年以上,租用合同明确清晰,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。 (四)管理团队健全,管理人员中具有大砖及以上学力的人员占80%以上,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众创空间(科技企业孵化器)管理培训。 (五)设立种子资金,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、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,可为早期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。 (六)入驻有一定数量的创业团队或初创期小微企业。入驻小微企业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、创意类及相关产业的小微企业,成立时间一般不**过 1年;创业团队由3人(含3人)以上组成,并有明确的创业项目研发计划,创业项目符合我市产业政策导向。 (七)形成创业导师服务机制,能够提供创业咨询、辅导和政策、技术、金融、管理、市场等方面的服务。 宿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流程 (一)市科技局网上发布申报指南; (二)众创空间运营管理机构在网站上下载《宿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》; (三)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,向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推荐意见;省属、市管 高校院所申报众创空间由所在单位初审合格后,向市科技局出具书面推荐意见; (四)市科技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,并组织*核查、评审,对评审合格的众创空间予以备案。